詐騙10萬退贓判幾年(詐騙1萬元能判幾年)
詐騙10萬把錢退還后怎么判
法律主觀:
詐騙十萬把錢還上屬于退贓的表現,不會免除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承擔。10萬屬于金額巨大的情形,會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 詐騙,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款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法律客觀:
《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處或者單處 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 沒收財產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10萬退回贓款還判刑嗎
法律分析:詐騙十萬把錢還上還是需要判刑的,因為詐騙罪屬于財產犯罪、公訴案件,退錢屬于法律意義上的退贓、退賠,系量刑條件,而非定罪條件,屬于依法從輕、減輕刑罰的條件之一。詐騙2萬元屬于“犯罪數額較大”,犯詐騙罪后將錢退還受害人,并非可以抵銷刑罰,但屬于認罪態度良好、積極退贓、退賠,可以依法從輕、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10萬退贓判幾年
法律分析:詐騙十萬已經屬于“數額巨大”,應當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不過法院在裁量刑罰時,還有自首、立功、坦白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可能從輕甚至減輕處罰,所以鑒于已將詐騙的違法所得十萬退回,這種積極退贓行為屬于酌定從輕處罰情節,故可能在法定刑內從輕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10萬已出諒解判幾年
要看是否存在無罪的情形,如果無罪,就不會判刑。或者說控方的現有證據是否可以證明你構成詐騙罪,如果能夠證明,那涉嫌詐騙罪,況且也愿意賠償,說明也認為有問題。那還是要定罪量刑的,如果能取得被害人的諒解書,只不過可以減輕處罰,但還是被判刑的。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受害人諒解書是量刑情節之一,實踐中,諒解書在量刑時可以起到從輕處罰的效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八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第二百八十九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九十條 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詐騙10萬元能判幾年已退贓
詐騙10萬的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積極退贓的可以從輕處罰。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一、詐騙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公安機關可以在其職責范圍內并案偵查:
1.一人犯數罪的;
2.共同犯罪的;
3.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還實施其他犯罪的;
4.多個犯罪嫌疑人實施的犯罪存在直接關聯,并案處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實的。
二、詐騙證據的收集和審查判斷
1、辦理電信網絡詐騙案件,確因被害人人數眾多等客觀條件的限制,無法逐一收集被害人陳述的,可以結合已收集的被害人陳述,以及經查證屬實的銀行賬戶交易記錄、第三方支付結算賬戶交易記錄、通話記錄、電子數據等證據,綜合認定被害人人數及詐騙資金數額等犯罪事實。
2、公安機關采取技術偵查措施收集的案件證明材料,作為證據使用的,應當隨案移送批準采取技術偵查措施的法律文書和所收集的證據材料,并對其來源等作出書面說明。
3、依照國際條約、刑事司法協助、互助協議或平等互助原則,請求證據材料所在地司法機關收集,或通過國際警務合作機制、國際刑警組織啟動合作取證程序收集的境外證據材料,經查證屬實,可以作為定案的依據。公安機關應對其來源、提取人、提取時間或者提供人、提供時間以及保管移交的過程等作出說明。
三、詐騙涉案財物的處理
1、公安機關偵辦電信網絡詐騙案件,應當隨案移送涉案贓款贓物,并附清單。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時,應一并移交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同時就涉案贓款贓物的處理提出意見。
2、涉案銀行賬戶或者涉案第三方支付賬戶內的款項,對權屬明確的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確因客觀原因無法查實全部被害人,但有證據證明該賬戶系用于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且被告人無法說明款項合法來源的,根據刑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應認定為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3、被告人已將詐騙財物用于清償債務或者轉讓給他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退贓10萬罰金多少
詐騙10萬退贓后罰金多少如下:
詐騙10萬的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積極退贓的可以從輕處罰。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詐騙罪本罪與非罪的界限:
1、詐騙罪與借貸行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種原因,長期拖欠不還的,或者編造謊言或隱瞞真相而騙取款物,到期不能償還的,只要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沒有揮霍一空,不賴賬,不再弄虛作假騙人,確實打算償還的,仍屬借貸糾紛,不構成詐騙罪;
2、詐騙罪與代人購物拖欠貨款行為的界限。對以代人購買緊缺商品的名義,取走貨款,沒買到東西,又擅自挪用貨款,拖欠不還款的行為,應著重考察其真實目的、雙方的關系、事情的起因、代辦人的具體行為、拖欠的情節、后果等等,從而正確判斷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圖。如能明確想代人購物,因故未能買到挪用仍擬歸還的,不能以詐騙罪論處。如果以代購為名,行詐騙之實,騙取大量財物,大肆揮霍,根本無意歸還,也無力歸還的,應以詐騙罪論處;
3、詐騙罪與集資辦企業因虧損躲債的界限。如果確實是集資經商辦企業,但因經營不善,虧損負債,為躲債而外出,仍屬財產債務糾紛。這同詐騙犯以集資辦企業為名,撈到錢財就逃之夭夭,以實現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質區別。
綜上所述,詐騙十萬把錢還上還是需要判刑的,因為詐騙罪屬于財產犯罪、公訴案件,退錢屬于法律意義上的退贓、退賠,系量刑條件,而非定罪條件,屬于依法從輕、減輕刑罰的條件之一。詐騙2萬元屬于“犯罪數額較大”,犯詐騙罪后將錢退還受害人,并非可以抵銷刑罰,但屬于認罪態度良好、積極退贓、退賠,可以依法從輕、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詐騙10萬已出諒解判幾年
該種情況判不超過5年。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涉及10萬的以上的詐騙,是屬于刑事犯罪的范疇。因為犯罪嫌疑人已經出具了諒解書,有可能被判緩刑。但是,也需要看具體情況而定。量刑標準為如果犯罪嫌疑人發現并主動交出被侵占財物,有內部員工等妥善處理后果等情況,犯罪嫌疑人將會因涉嫌犯罪被判不超過5年時間。
詐騙10萬退贓判幾年
詐騙罪涉案金額十萬元的話,刑期大約五年到五年半;不過算退賠的話,就要看退賠情況,還有其他情節,比如退贓時間、數額、主動程度等,最多減基準刑40%。
詐騙罪在“三上十下”的量刑格,詐騙四萬元,基準刑三年,每增加兩千元,刑期一個月。多出的六萬算下來兩年半,這是十萬元的量刑。